城市广场是城市空间环境中最具公共性、最富艺术魅力,也最能反映现代城市文明的开放空间。城市广场照明设计也非常重要,设计每个环节处理都很关键。广场本身的性质和功能不同,其照明要求也有所不同。如果我们将不同性质的广场,布局同样的光环境,那就可能产生能源的浪费和环境光污染,达不到人们的活动行为上对光的要求。按城市广场的性质可分为:交通广场、纪念广场、休闲广场三类。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对这三类广场的照明提出一些量化的建议,供大家参考哦;
交通广场
《城市道路照明指南》中指示:“驾驶员观察路面障碍物的背景主要是驾驶员前方的路面。障碍物本身的表面和路面之间至少要有一定的最低限度的亮度差才能被觉察到。因此提高路面平均亮度将有利于提高驾驶员的辩认可靠性。”交通广场的照明应以功能性照明为主,其照度应大于快速路的照明水平,根据各地设计较好的交通广场的照度,一般都在100Lc左右。为了限制眩光的产生,应提高灯杆的高度。最好是采用中心设置圆盘或圆球中高杆灯的方式,也可采用四周设置投射型中高杆灯方式。总之,要保证司机视觉作业的注视范围内。
纪念广场
一般来说,纪念广场的一部分或某个方向兼有交通广场的性质。那么,我们可将这属于交通广场的部分采用杆灯照明的方式,切不可采用庭院灯一类的栏杆照明,并严格禁止使用非截光型灯具。广场的绿化、雕塑,可采用彩色金卤灯来装饰;广场上的纪念碑、纪念塔和纪念意义的雕塑,则适宜采用日光色金卤灯和高压钠灯来作装饰照明,以显其庄重之感觉。
休闲广场。
近年来,不少城市修建了供市民娱乐休闲的绿化广场(或称市民广场)。因此,休闲广场照明应达到以下要求:使人感到轻松、舒适、随意,并能潜心静处,避免不舒适眩光;满足视觉方位的亮度,对广场的标识、指示牌的照度可略提高,帮助不熟悉周围环境的人确定方向;从安全和交往的角度出发,需保证在10米左右的范围内能识别他人面部等等。所以休闲广场应以景观照明为主,注重灯型、灯具的视觉效果,注重灯杆、灯具的保安接零和接地的可靠性。其它地方则在尽量减少眩光的前提下,安装各种彩色光源,形成色彩斑斓流光溢彩的场景,以渲染气氛,吸引消费者光顾。以上要素大家get到了吗?